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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肆懿幼时练武生,体格强健,半生也实实在在病过几场。

第一次是十二岁登臺,他已改唱旦,搭师父,唱《惊梦》。

一名南洋富商天天捧他的场,砸的银元多到听不见响儿。

富商说,等方肆懿长大,便接他去南洋。

那里遍地是金子,白玉般的人儿要养在金子堆里。

后来那富商不再来,据说带着新姨太太回了南洋。

方肆懿大病一场。

查不出源头,浑身乏力,精神不济,像极寻梦不得的杜丽娘。

第二次在十八岁,一个师弟爱慕他。

师弟大他两岁,辈分小,人长得蛮精神。

为荣华富贵爬了某个贝勒爷的床,不出三个月,让人在床上弄死。

方肆懿又病一场,才病了三四天。

第三次是个小记者。

他想,这可能是最后一回了,人的真心就那么一点。

边整理戏服边纳闷儿,怎么能是迟楠。

他们两个,若没有床上那檔子事,绝对是两看生厌,街上碰见绕道儿走的关系。

迟楠自私又爱撒泼,方肆懿则冷心冷情。

怎么能是他们俩。

方肆懿讨厌在纠结与追问中虚耗,思来想去,是这些年身边的人太少。

如同所有正常人,他需要陪伴,哪怕是哈巴狗、猫儿或者一只鹦鹉。

自私又爱撒泼的迟楠没好利索,躺在床上吃佣人切好的水果。

那天睁开眼,嗅到了奇怪的味道,说不出。

梦里自己在哭,被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操干。

他觉得自己不太像话,下流,不思进取。

之前去城外驻扎的军营,鼓足劲头扎进臭男人堆,对练兵打仗依然提不起兴趣,不明白迟大帅赶鸭子上架为了什么。

这几天迟杄好像也忙,没怎么回来过。

世界运行在轨道之上,无聊得很。

吃过药又困了,但愿别再做春梦。

醒来时黄昏的道路送来火车轰鸣,那是幻觉,眼前凝视的人不是。

见他醒来,迟杄收回目光。

记忆里,二哥没用过那样充满柔情的眼神看自己。

两张戏票一闪而过,分散了註意力。

迟杄揉揉睡得凌乱的脑袋,“在家待得无聊了吧,带你去看戏。”

直到坐上黄包车,迟楠还在兴致冲冲的状态中。

他没听过京戏,趁这机会见识见识。

戏子该不都是方老板那样的吧。

“今晚听什么京戏?”迟杄攥了攥他的手,“不是京戏,是昆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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