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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篮球赛吸引了无数观众,精致的b高男孩看得心裏痒痒,只觉得打篮球和杀马特的适配度一定超高的,毕竟都是那么潮酷。
一股运动风潮就这样悄然掀起。那些常在教室裏面,用一支笔和一段火星文书写自己的青春疼痛的高中生们,纷纷走进了篮球场,三三两两的打起球来了。投了几次篮不知道,倒是个个变成了花猫脸。
有人感慨,即使越言的审美水平下降了,要带动b高的风潮还是没有难度啊!
带动风潮的越言却毫不知情,他和李亦森约好了第二天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就回到了宿舍。
高乐已经先回宿舍了,还在可怜巴巴地控诉他,怪他不该抛下他,害他坐在那裏还被蚊子咬,只能先回宿舍。等他后来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高光时刻,更是哭花了他左眼下面神秘的小星星。
第二天一早,越言早早起来,换了一身衣服出门。
刚一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人,个子比他高一些,正是李亦森。
越言有些不好意思:“哈哈,久等了。”明明是他拜托李亦森带他去买衣服,结果还让人等,这也太过分了。
李亦森还是一幅冷冷淡淡的模样:“你没有迟到。走吧。”
越言跟上他的脚步,心裏还在想着,既然他没有迟到,李亦森为什么要早到呢?
两人搭乘公交去了市中心,越言终于见到了李亦森口中的离殇路。只见路牌上黑底红字“敥央x殇簬_~↘”,越言看了半天才看明白。
这可真不怪他,这大街上的路牌这么潮,放他一个人出来,他肯定找不着北。
离歌街是离殇路的中心商业街,一眼望去,只看见一片花花绿绿,人们穿着得像鲜艷的食品包装袋,在各个商铺间穿梭。
越言突然有些怀疑。
他在这裏,真的能买到风格正常的衣服?
正想着,只听见一个声音劣质的喇叭滋啦滋啦的喊着大降价,两个购物狂拎包撞人,直往店裏冲,险些把越言撞倒在地。
李亦森拉了他一把。他看起来很冷淡,手却火热,抓在越言的手腕上,就没有再放开:“牵着走吧,不容易走散。”
越言点了点头,跟着他一路往裏走。
穿过喧嚣的人群,一直走到街道的尽头,在一排写着非主流文字的门牌的最末尾,藏着一家小小的店铺,店铺的招牌意外的简洁,只有干干凈凈的两个简体字“穿衣”。
穿衣吃饭,本来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李亦森先一步走进店裏,只见店老板正踩着缝纫机,抬头向他看来,熟络道:“亦森,来买衣服?”老板是位中年女性,一张鹅蛋脸意外的素凈,穿了一身蓝色的布衣,很有古典的味道。
看到李亦森身后的越言,老板好奇道:“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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