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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
沈煜骨子裏是冷漠的,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除了他认可的人,他其实是喜爱动物超过人类的,因为人类虚伪、做作、自私、暴躁,情绪不稳定,包括他自己。
发现男人是个傻子,并且喊他爸爸,他第一反应是麻烦。
湖畔名居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吗?
这裏物业的审查是很严格的,门口的保安认识这裏的每一家住户人家,包括他们的亲朋好友,进出是需要审核的。
住这裏的人非富即贵。
一个傻子在这裏不会轻易走丢,因为他的身后必然跟着人,不管是护工还是保姆或者保镖,不该一个人。
他在这裏已经溜达了好几圈了,并没有人出来找这个男人。
如果是这裏的住户,家裏人早该着急了,不着急说明家裏的人不在乎这个傻子。
说不定还期盼着这个傻子走丢,死在外面呢!
所以就算他带着这个傻子找到自己的家,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人感谢他。
换个思路,他把傻子捡回家,估计也没人管。
不过,沈煜低头审视地上的黑影,黑灯瞎火的,哪裏能看清这人的相貌,只能看到蹲着的轮廓,哪怕他缩着,但也能看出很大一只。
他现在可不是沈煜,而是陈果果。
也是寄人篱下,带个傻子回去,唔……也不太适合。
再说养一个傻子,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
所以,总之,他是个麻烦。
转身就走是最优解。
不过,他又坏心眼地想:如果他将这傻子送回家,他家裏人的表情一定会很有趣。
似乎也值得他跑一趟了。
于是,沈煜弯下腰,笑得特别亲和:“餵,我送你回家怎么样呀?”
“小星星。”男人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爸爸,你以前都叫我小星星的,小星星饿了。”
“可是这位大龄小朋友,我不是你爸爸呀!”沈煜抱着猫,握住猫猫的爪子朝男人挥了挥:“猫猫,你说是不是呀?”
胖猫“喵”了一声。
“你看猫猫也这么说。”
“爸爸,爸爸,爸爸……”男人坚持喊道。
“这样吧……”沈煜提出交换条件:“我请你吃饭,你告诉我你住哪裏好吗?”
男人没回应。
“你要是想吃饭就跟上。”沈煜抱着猫转身就走了。
男人起身默默跟在他身后,像个影子。
*
沈煜抱着胖猫带着男人来了一家馄饨店,这家馄饨店的名字很好听,叫做千裏香馄饨店,做了十几年了。
是沈煜喜欢的口味,当年这家店还差点开不下去,因为周边的门面店房租都涨了,都去做更高端点的店了。
但是他很喜欢这家的口味,于是就给老板牵了个线,给他找了个楼梯口的门面,因为空间小所以房租便宜。
今天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找的。
没想到还在。
倒是个意外之喜了。
“老板,来两碗馄饨。”沈煜瞅了两个空位,就直接抱着胖猫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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