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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3
林亦冉好好规划了一下自己的攒钱计划,他利用周末到烬情唱歌,每次固定只唱两首歌,出场费一千,这样下来一个月可以挣到四千。
现在没那么经费紧张,看得出林亦冉十分知足,他大概不知道,到这裏消费一瓶酒就要800。
礼拜六,路轩计算好时间来到了后臺的化妆间,”正巧”看见林亦冉在换外套,没来得及系好的扣子露出了脖颈及以下的大片肌肤,近距离的看上去就让路轩浑身燥热。
“这是后臺您不能进来......!”
林亦冉看见来人已经抓狂,但纵然心裏素质再好也不免紧张,在路轩看来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他知道自己衣裳大敞,不禁从脖子红到耳根,连胸口细腻的肌肤也变得粉红。急促的扣好扣子,低着头收拾没有用过的化妆臺。
路轩克制住现在不该涌出的多余欲望,装得足够绅士:“小然怎么这么晚还没走,现在外面下雪了,有没有人来接你?”
林亦冉已经凌乱非常,机械地把一个盒子从左上角移到右上角,缓缓摇头。
“那我送你回去吧。”说完不由分说的拉起小孩子的软软的小手。
林亦冉急道:“我说的很清楚了我不喜欢你!”
话刚一出口就后悔了。
路轩乐了:“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把你放到楼下,又不会上去,我只是想做你的朋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不寂寞吗,为什么总是拒绝别人?”
平心而论,这样有人关心的温暖,其实挺好的。
林亦冉再嚅嗫,又说不出话来,只好温温顺顺的被拉上车。
到底是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被说两句好听的就晕晕乎乎,没有被爱过的人自然渴望被爱,于是便懵懵懂懂的丢盔弃甲。
其实林亦冉是不讨厌路轩的,他的第一印象给林亦冉是不错的。既没有死皮赖脸的纠缠,又没故意给自己脸色看,反而对自己很尊重。
事实证明绅士的男人不止对女人受用,对男人同样存在致命的吸引力。
林亦冉也不是傻子,更何况傻子都看得出来路轩对他可不是单纯的感情。
但是当初的秦子航呢?
快三年了,如果你喜欢一个遥远的幻影喜欢了三年,是不是也到了该说再见然后向前的时候了?
这种遥遥无期的思念是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他们又是如何选择的呢?
坐在车裏,林亦冉看着身边的路轩,根本不晓得该说什么好。
路轩脸上平静,心裏早已一片春色满园花开遍地。林亦冉小心翼翼的时不时看自己一眼,那眼睛裏是显而易见的好奇和探寻,这让他很受用。
“你正在读大学?”
“嗯。”
“你学的是什么专业?”路轩觉得小孩儿有点被沈闷的气氛搞得不自在,便收起坏心眼打破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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