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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的休息时间一晃而过。

天都黑得差不多了,她今日的晚饭是地瓜粥配水煮地瓜叶,撒了一点点盐那种。

外边,星河璀璨。

陈晓芸在自己床上躺下后,沈思,震惊于他们在那里抓了半天的鱼,居然真的什么都没干?

为什么不干脆烤个鱼吃一下?

唯一的收获只有他们的裤脚都湿了。

陈晓芸摸了摸自己仿佛什么都没有吃的肚子,安慰自己,浪费的时间就是美好的时间。

而沈裴余回去之后,蹭了别人的油灯,写了一篇大学生日记——关于和晓芸师姐抓鱼事记。

抠抠搜搜的,他写了五百字流水账。

他甚为满意。

如果让陈晓芸知道,陈晓芸必定是不满意的。

陈晓芸在第四天就把论文完成得差不多了,还差最后的三百字。

她一直没有写完,怕只有她一个人回去,把沈裴余永远留在这里当知青了。

听起来,怪像谋杀了别人儿子似的。

于是,陈晓芸每天都督促沈裴余,偶尔摸鱼跟别人聊聊天。

这里虽然无聊,倒很有田野之趣,空气足够新鲜。

平时,他们两个都有需要负责的工作,农活越干越好,插秧餵猪割草,样样拿手。

有时候,她在怀疑,自己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为何需要如此遵守规则。

干什么农活,继续偷溜去小溪旁边抓鱼,去山上摘花不好吗?

或者挖个地瓜烤一烤也是极其好玩的。

实在不行,她想去城里看一看,看看六十年代的城市。但她没有车,也没有牛,跑不了。

这种日子没有想象中的有意思。这时候就不得不佩服那些在村里待一辈子的知青了。

沈裴余也是很认真地在写。然而,他的天赋就摆在那里了。

他写物理报告应该更得心应手一些。

——至于写关于某首诗歌的论文。

他把诗看出花,也没能下笔如有神。

这日,陈晓芸帮他把笔记本上,他写的每个字都数了数。

一共过去了七天,他总共写了3000来字。

陈晓芸忍住想打他的冲动,提议道:“要不,干脆我念一行,你写一行?”

“这样好吗?”

“好的呀。”

沈裴余半推半就下同意了。

然后,陈晓芸念一句,他写一句。

他写的每一句都在他落笔后消失了。

陈晓芸:“……”

沈裴余:“……”

看来,投机取巧是不可行的。

陈晓芸只能让他继续努力。

这里不像联大生活丰富,也没有古色古香的风景和文化,是淳朴乡村,蚊子特别多那种。

暂时回不去,只能融入群众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她得娱乐娱乐自己。

不然她要在这村里待傻了,什么东西都没有得玩。

陈晓芸知道,沈裴余在短时间里写不完那5000字的。

晚上点油灯写字又贵又伤眼。

陈晓芸决定今晚便拉着沈裴余和其他知青们长途跋涉去公社看露天电影。

美其名曰,汲取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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