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tart
“听说你去过群龙之巅?”
山民的孩子双手被粗麻绳捆起来,有小鹿一样惊恐的黑眼睛。我用小刀将绳索割开,把三枚金币放在他手心中,“带我去群龙之巅,然后你就自由了。我保证皇家骑士团不找你麻烦。”
小屁孩很犹疑:“你怎么保证?”
我将公爵的金绶带递给他:“要是我失信,你就不用还我了。”
那是个寒冷的夜晚,我们乘坐一匹巨龙拉的马车,偷偷溜出营地。龙一直飞到北方森林的最北边,然后停了下来。前方是野龙的领地,它无法前进,只能重新飞回丹顿的领土。
“我曾经跟爷爷来过一次这里。”山民的孩子有一双诚实的眼睛,“有一条紧贴悬崖的小路,可以绕到山岭的最高处。那里是万龙的巢穴,爷爷以前靠卖龙蛋赚钱。”
比北方森林更北的地方,是险峻高山。山顶终年隐藏在云雾之中。我将孩子放在巨龙背上,告诉龙一个安全的着陆点,然后独自向着群龙之巅进发。
赛斯正忙着围剿自由党人,等他发现我失踪,已经没有时间赶来。山路很陡峭,是偷龙蛋的山民长年踩踏出来的成果,我喝光了皮囊里带的水,吃光了所有熏肉和干面包,看到了数不清的日出和日落,最后像一个酒鬼一样,衣衫不整摇摇晃晃的出现在群龙之巅。
山峰顶端是一处天然花岗岩平臺。
数不清的巨龙栖息,生活,繁衍后代。
他们高贵的黄铜色眼睛直视天空,不会因为渺小人类的到来而惊扰片刻。
我开始点燃麻痹痛觉的迷失香配方,香味渐渐弥漫开来,龙群隐隐躁动。
我拿出一把山民常用的弯刀,掀开外衣路出胸膛。
我划开皮肉,取出那颗新鲜的、尚且跳动的心臟,抛向天空。
觅食的龙群聚集而来。
这是龙族巫女控制龙类的远古咒语。每一匹溅上直系兰开斯特家族血液的龙类,都承载了心臟主人的意志。我依附于每一只腾空的巨龙身上,通过龙群的眼睛俯视人类世界,一切东西都显得渺小脆弱。
我是群龙的头领。
contentend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