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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艷真是个讨厌鬼!”
阿良的抱怨耿直得让江栉升起些同仇敌忾的舒爽。
这个塌鼻头小眼的可爱胖墩是江栉在寝室里结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小学时并非同班,对江栉灰暗的过去并不了解,就这点让江栉对他有种微妙的亲近感。再加上阿良也有疯狂的收集癖,枕头底下塞满宠物小精灵的手办,跟江栉被窝里的咸蛋超人能组成奇葩英雄大联盟。
既然趣味相投,顺理成章地凑成死党,两人整天黏在一起难舍难分的。
宿敌陈艷还是江栉的同班同学,刻薄的个性在中学时代不见收敛,不过她已不再针对各方面好转的江栉,而是针对起差生阿良。
今天她就把阿良上课看漫画的事报告给了老师,害阿良被扣了行为分。
行为分的高低将决定学期末会不会被请家长,估算了一下寥寥可数的分值,阿良为此忿忿不平了一整天。
“她一直就是个讨厌鬼,小学那会儿就是了。”江栉万分认同这个评价。
两人偷偷溜上了寝室楼的天臺,趴在栏桿上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周五的傍晚,寄宿生大多会被家长接回去度周末,夕阳下的校园有种令人心慌的冷清。
“江栉,这个周末你为什么不回家啊?”
躺倒在满是灰尘的地上,阿良散慢地翘起了他小肥腿。
在老师统计不回家的人数前,他们有一段自由时间可供消磨。
“不能回家啊……”江栉闷闷地回答。
“不能?是不是和你爸吵了?”阿良问。
“跟你说过了,李沐雨不是我爸,”江栉再次提醒好友,“我爸早就不见了。”
“嘿,你被他养着,他就是你老爸呗!”
阿良的口气常有着超出同龄人的老成,令江栉不想在这个事上跟他辩驳。
他学阿良的样儿,抱住后脑勺躺倒在臟兮兮的水泥地上,瞇起眼望向逐渐沈暗下来的天空,心情也随之灰了大半。
上个星期回家,李沐雨在饭桌上很高兴地提起同事给他介绍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下个周末开始约会。江栉当即别扭地表示到时就不回家了,李沐雨竟微笑着同意了,一点也没有挽留的意思。
这让江栉对抛下他而选择和陌生女人度周末的李沐雨很不满,甚至委屈得胸膛发涨。
不过更让他担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以后李沐雨会不会一直要和那个女人同度周末?意味着他以后所有的周末都得在学校里孤独地度过,因为阿良大多时候也是要回家的。
好像比被送到亲戚家更糟糕了?江栉忍不住越想越灰暗。
要是在小学时代,他早就按捺不住让咸蛋超人死揍某个“见色忘义”的家伙。不过自从有了“见色忘义”的照顾,江栉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再想起咸蛋超人,当然也有可能是长大了的缘故。
阿良迷的是火影,他就不好意思拿出那些褪了色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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