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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女人,她们翻脸的速度远比伦敦的天气更让人捉摸不定。
有人上来将她拖走了,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坐在椅子上,也许我还可以跟他一争“高下”。
那是蒋天熏喜欢的类型,几乎是以我为参照物的原型。
分手后的再次见面,她给我的首个震惊,不是她扬手的那一巴掌,是我见到拖走她的那个男人的那一刻。
哪怕在一瞬间的恍惚之间,强烈的愧疚感让我无地自容。
我自认为留情不深,所以我不希望任何女子在我身上用情,可我分明从她的严重,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贻害千年,红颜祸水,本是女子的劫数,竟会落在我这个男子的身上,我景浩何德何能。
推着车子从酒吧里头出来,雨点劈里啪啦地从我身上落下,一道闪电将天空劈成了两半,整个天幕呈现狰狞的画面。
我放肆地将自己推到雨中,想象那些淋着雨的小丑,会不会像我一样,欲哭无泪,却只能待雨水刷洗,方能够不让人看出。
落雨中,我看见有人向我走来。
打在树叶上的沙沙声音,我看见乔颖在路灯下,正缓缓向我走来。
“乔颖——”
我用了一万倍的意念,终于把你盼来了。
我的脑中一遍一边回闪着我跟她的过去,我们的相识,我们的相知,我们的相爱,到最后的破碎,而这一切看起来竟然恍如隔世。
她走过来,将我的脸托起,问我:“你在做什么?”
“你还爱我吗?”真不敢相信我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早已不爱你了,景浩。”她抚摸着我的脸,偶然闪过的闪电将她的脸映照得煞白。
如果这就是晴天霹雳。
原来只要心境一样,同样的天气现象也可以这样应景。
也许在我百年之后,我可以对我的后辈说,我在打着雷的雨天,向第一个我深爱的女子要求覆合,被断然拒绝。
我想我不会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因为我不是一个绕指柔的人,只是第一次觉得,我应该是个绕指柔的人。
我发烧了,真是难得,我已经准备成为林黛玉之身了,此等悲剧性的人物是我最为鄙视的,奈何今日我要这等悲情。
真希望我能一睡不醒,真希望自己能够全然忘记这段感情,真希望自己患上了失忆癥。
以前觉得希望是一件好事,现在才知道,希望是件令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自己永远办不到的事情,着实让人感到悲伤。
高烧期间,我陷入了长久的昏迷,最严重的时候,我根本分不清现实与混沌,我只觉得周身一阵冰凉,像浸在最深海底那一个片刻的窒息,每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总有一个人的手拿捏着我的手,使我不至于葬身海底。
可是,这场莫名其妙的病似乎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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