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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朝歌在屋子内练字,扶留进来看她练得怎么样了。一看到白纸上的字,立刻大吼道:“朝歌,我让你写的‘一’字呢?还没学会走就想要跑了?瞎写个什么?”
朝歌无视扶留的话语,捧起墨迹未干的纸,笑吟吟地问道:“爷爷,你说我写得好不好?我学得快吧!”看着纸上的两个字,她笑得越发开心。
“好个什么!”扶留扯下她手中的纸来,又不甘地说道,“歪歪扭扭,难看死了!”
“哪有?”朝歌委屈地撇嘴。她写“哥哥”两字都写了一个上午了,这张是她写得最好的了。原本还准备拿给长卿哥哥去看的,可是爷爷说自己写得很丑。
扶留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之色,假咳了两声:“先把‘一’写好再说,你看你,每个‘一’都写得差那么多,完全没有掌握力道,力气不够,笔也没握准,这样下去,怎么写得出一手漂亮字!过来,握好笔。”
朝歌听话地握起了毛笔,爷爷说自己写得丑,那一定是写得很丑。
“小指力道该收的时候便要收,不要老放在同一处!”扶留细细地指点着她。
“哦!”朝歌听话地写着。但是,写着写着。
“爷爷,你不是说写‘一’字吗?”怎么,这个字好像是爷爷的爷字吧!
扶留一个眼神过去,朝歌立马住嘴。乖乖地写字不敢再开口。
哼,你小子,敢跟老头我抢朝歌!扶留偷偷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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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安安分分地过了近十日,朝歌天生好动的性子再也坐不住了。写字的地方从屋内换到屋外,但是每每坐上一个时辰,她便忍不住四处张望一下。
顾长卿最开始还不以为意地在木桩上练着脚诀,但次数多了,每次一睁开眼睛,便觉得有一道视线盯着他。练过眼诀,所以对旁人的视线很敏感,朝歌又这般肆无忌惮地看他,每次练完一套,睁开眼睛的时候,便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泛了上来。几番过后,他干脆不再在门前练木桩,去了屋后练剑。
一看到顾长卿去了屋后,朝歌也立马放下了笔,准备跟过去。才刚刚跑出两步,就与明月撞了个满怀。
“朝歌,跑这么快做什么呢?字写好了?”
“哎哟”朝歌揉了揉头,哀怨地看了看明月,指了指自己刚才写字的地方说道:“早就写好了!对了,清风,我已经会写你的名字了,不信你过去看看!”
“我是明月!”
“一样的!”
“……”
明月拿起桌上厚厚的一摞纸撇了一眼,其中还真有“清风明月”字样。朝歌学起字来可真够快的。不过短短十几日,记的东西比普通孩子一年记的东西都多。他也是个喜欢玩的主,见朝歌这么有天赋,便忍不住也想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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