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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烧红了雨薇的面颊。她现在想起那个预订的小牌子来了。她心一横,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撒赖撒到底了。
“我先来,你后到,怎么见得这位子就是你的?”
“这个。”
他指着座位上刻着的序号。
“亲爱的小姐,首先因为店主是我的好友,其次因为今天是阿辰,他特地留了这个位子给我。”
雨薇一看,序号是423,今天可不是四月四月二十三号吗?她的脸更红了,再也找不出话来搪塞,只恨脚底没有一个合适的地缝可以让她即刻钻入。她站起来,含糊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就仓皇地逃离现场,似乎听得那人还在后面唤她,她也没有勇气回头。
等雨薇坐着计程车到了家,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提包遗忘在咖啡厅里,她仔细想了想,包里有三张信用卡,一迭名片,一些现金,不值得为此再回去受人奚落,立刻就打消了返回去取的念头。
“没想到他给我寄回来了。”
雨薇吃着炒米粉,笑着摇头。事实上应该她给人家赔不是的。
“你呀,”珍儿也笑。
“就是平时在公司里头颐指气使惯了,到外面也改不了神经兮兮。”
“珍儿,不要借题发挥,我对你不错耶!”雨薇警告她道。
珍儿扮个鬼脸,说:“这个谢尚志拾金不昧,倒是个好人,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你找一张感谢卡出来,帮我寄给他罗!”
“就这样?”珍儿下意识很不甘心。
“就这样。”
雨薇回答的干凈利落。
令雨薇没有料到的是,十来天之后,她收到了谢尚志的回信。
他在信中说,上次回国探亲,家中亲友为他络绎不绝地介绍女朋友,适巧他的生日,更以为他庆生为名,开打派对,召集一扮庸脂俗粉对他轮番进攻。他不胜其烦,好不容易杀出重围,冲到好友的咖啡厅躲避,没想到竟与雨薇短兵相接。害雨薇当众尴尬得落荒而逃他事后想起来甚觉过意不去。
“也算不打不相识吧。”
他写道。
雨薇展读他的信,想他在美国一路硕士,博士念下来,又在美国工作,少说也有十年吧,中文却依然如此流利生动而不乏幽默感,委实难能可贵。况且,如今电脑四通八达,已经很少有人用手写信了,然而手迹所带给人的亲切感却远远不是电脑打字可以取代的。更何况,他的写字得如钢笔字帖一般的端正漂亮。
雨薇也曾在美国读书,对大小留学的中文程度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她是对中国人的方面情有独钟。这种钟情的蔓延造就了她个性的敏感多情。
因此,谢尚志的这封信让雨薇生出惺惺相惜的感慨。于是这次她不再假手于珍儿,提笔亲自给他写了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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