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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搬到东屋之后,林冰琴几乎忘了房事这茬。
那只是当时情急之下找的理由,没想到她忘了,曾母这个当娘的却没有忘。曾母说完之后,双目期待地看着她。
那样子好像是在说,你不能亏待了我儿子!
林冰琴尴尬地咳嗽两声,把手中的积木放到炕上,支吾道:“我,我去一下。”
别人的话她可以不听,可老太太的话,她必须听。她还希望生病的她可以多活几年呢。
林冰琴为了玩游戏方便,早已经把外袍给脱了,只着中衣。
站起来之后,她发现了这个问题,眼睛瞟了眼搭在炕沿的外袍,想穿,又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
过去,是为了脱衣服进行房事的。如果穿了衣服反倒让人怀疑。
她轻咳一声,拢拢身上的中衣,下了炕。
绣花鞋穿在脚上,她身子轻盈地去了西屋。
东屋里,花儿识趣地想要关房门,被曾母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花儿表情无辜:“大娘,这种时候……”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小姐要和曾侍卫做男女打架的事情,她和大娘应该避着才是。
曾母:“那就留条缝吧。”
花儿照做了。
林冰琴耷拉着脑袋轻轻推开了西屋的门,反手又将门给关紧了。
曾墨不在炕上,地上不知何时多了张四四方方的小桌子,他站在桌子前,手中拿着毛笔,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听到声音,他抬起头,似有若无地瞟了她眼,覆又低下头,继续在纸上写字。
林冰琴好奇地走过去。
纸上的字苍劲有力,如骏马奔腾而来绝尘而去,林冰琴不由夸道:“字写得真好。”
她跟着他的笔锋读出来:“曾墨。”
他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曾墨眉头动了下,“你识字?”
林冰琴不服气地瞟了他一眼,很想说我识的字比你识的可多多了。但这样说又能有什么意义?
她含糊道:“识几个。”
曾墨轻轻放下毛笔,“不愧是大家闺秀。”
问她识不识字之后,曾墨后知后觉想到,林冰琴本就是大家闺秀,识字画画本就正常。
是他不了解她罢了。
看纸上的字时,林冰琴眼角余光瞄到了他的手腕。
为了写字方便,他的袖子往上撸了一截,露出的小臂紧致结实,但靠近手腕处,好似有一道暗红色的疤痕。
蜡烛放在桌边,光线清晰,所以她容易看到。
疤痕斜斜的,呈现扭曲状态。
她在打量他的胳膊,他却在打量她。
“是刀伤。”他淡淡地解释。
“伤口看起来挺恐怖,没伤及血管?”林冰琴问。
这如果是伤及血管,他当时性命应该堪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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