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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雨着实是大。
于是我盯着看黎宁的脚,估算了一下后,觉得刚好合适。就走到了转角处,四下摸索,把那东西拿了出来。
“我家的大伞还有一把,配上这双黑胶雨鞋应该够了,”我把这东西如献宝一般奉上,又起身去找那把大伞,“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不一会,我就差不多找齐了能把黎宁全身上下防护住的装备,抬头准备接受表扬的时候,才发现黎宁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奇怪,就像是看着不可教的孺子一样,还带着一丝不可置信。
这眼神必须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在心里开始回忆起从黎宁到家到现在为止的那一幕幕场景。经过品味节选一番后,我捕捉到了那句话。
“这么大的雨,像是回不去了。”
所以经过删节修改四舍五入不就是:
“这么大的雨要不就住在你家?”
语言,真是一门博学的学问啊。
偷偷地又把那些装备放回它该放的地方。眼下,横亘在我们二人之间的,就是这双格外突兀的雨鞋。
黎宁瞇了瞇眼睛,带着丝莫名的神色,凝视着我:
“我看这鞋,格外的适合我的脚。”
还伸出手,缓缓地向这鞋抓去。
心在怒吼,在咆哮,我诚惶诚恐,飞速把这鞋拿起藏于身后:
“不适合不适合,一点也不适合,”看黎宁这双唇一张,我又急忙补充:“它长得丑,和你今天的衣服不搭。”
所以。
“要不……要不就住在我家吧。”终于把想说的话说出口,我呼出了那口气。然后又连忙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她。黎宁这才莞尔一笑:
“那好吧。”
为什么明明只是朋友之间,一个人借宿在另一个人的家里这种普通的事,我的心却跳动的如此之快呢?
为什么昨天在整理的时候,还是有些小角落没有顾忌上呢?我有点吹毛求疵的想。
既然已经决定今晚就留宿在我家了。那么就不用太着急了,我抬头看看时钟,接近七点。是在我计划的时间表中,吃饭的时间了。
原想着到了七点,就送黎宁回家,顺便找一个饭店,请黎宁吃一顿饭,答谢她今晚对我的帮助。可现在的这场大雨倒是破坏的又好又是不好。
于是我拿起来了放在客厅收纳盒里的外卖单子,递给了黎宁,问了问:
“你要吃什么呢?”顺手又递给她一张奶茶店的外卖单,“我来给他们打电话。”
她摇着头,只是把那两张单子随手放在桌子上,然后抬起手摸上了我的耳垂,在上面拂了拂:
“我想吃你做的面。”
所以黎宁可真是会点啊,我又在心中的缘分备忘录里填了一笔。因为大约长到了18岁,我唯一会的,也只是煮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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