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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天微微亮,守夜的招财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正是钱不尽走出来。
“大当家?”
钱不尽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低声道:“让进宝来守门,你随我回去。”
招财觉得大当家应该是做叔叔做的最憋屈的一个了,要说侄女是亲生的也就罢了,可是明明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为何还要这样上心呢?而且夜宿小姐闺房,貌似不太好耶!也就是大当家有这样厚的脸皮,温情一夜还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他好佩服大当家。等等,什么叫“温情”一夜?招财进入深思,这样的夜好像有过很多次,但“温情”却是头一次。这个时候他忽然发现大当家的手臂似乎不太灵活,走路只有一只手臂在摆动,另一只像是木了一样,于是更加疑惑……
……
进宝给钱莫莫打洗脸水的时候看到了萱梧,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萱梧满脸笑意的跟进宝打招呼:“进宝弟弟,二小姐可好些了?”
进宝呆了呆,忙道:“好些了,只是还未起床,萱梧姐姐怎么来了?”
萱梧道:“是老夫人差我前来看望二小姐。”
进宝有些受宠若惊,心说老夫人又在打二小姐什么主意?
像进宝这样单细胞的生物,心里想什么,脸上全都会表现出来。而像萱梧这样心眼多的眼睫毛都是空心的人来说,不用看就知道进宝的想法。
“进宝弟弟,带我进去看看二小姐吧,老夫人交待,要让我仔细照顾二小姐。”
“其实……”其实不必了吧。
“听闻二小姐素来喜欢西街小肉包,我是一早去排队才买到的呢。”
“……”这都知道!
屋中某人拥有着狗一般灵敏的嗅觉——“进宝,我要吃!”
进宝尴尬地看了萱梧一眼,他觉得二小姐实在太丢脸了,连他一个下人的面子都快挂不住了。
萱梧微笑着进了屋子。
于是萱梧开始每天都往这边跑,从西街的小肉包一直送到北街的驴肉火烧。
进宝手中的事情被萱梧抢去不少,每日闲的发慌,好不容易趁着萱梧不在,有个机会与钱莫莫坐在廊下嗑嗑瓜子。
“二小姐,您的病都好了,怎么萱梧还总往这边跑呢?”进宝双手托腮坐在板凳上,很是不解地道。
“这便是本小姐的个人魅力了。”钱莫莫半躺在摇椅上,拿块黑布蒙着眼睛用来遮挡夏日强光。
“对了!”进宝挪着板凳蹭到钱莫莫身边,“我想我知道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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