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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完蛋了。

我的脸上在发烫,温度高得像是要把皮肤都烧破了。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烫的脸,他一定会看出端倪来的。

在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推开了他。

“我……我去看下汤煲好没有!”

我几乎是从阳臺落荒而逃的。

我不敢看一眼他的脸色,脸上的表情,我连头都不敢回,冲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狠狠往脸上泼了两捧水。

太明显了。

就算是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我的异常。何况是向来对人心洞若观火的他。

镜子里的人,发现自己的脸色并不算红,只是有着受过惊吓之后的苍白,整张脸都被水泼得湿漉漉的,头发都黏在脸侧,连衬衫前面也湿了一块。这个场面简直太狼狈了。

如果现在他等在门外问我怎么了的话,我这副样子,连出去都不能出去。

但是怎么会呢。

他是郑敖。

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等我把自己恢覆了原状,连厨房煲的汤都看好,若无其事地走出来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阳臺上睡着了。

他睡觉的时候总让人忘记他有多恶劣。

半张侧面埋在枕头里,高挺的鼻梁,细长的眉,即使睡着了,眼睛也有着极漂亮的线条,睫毛密得像扇子,颜色却浅,软软地盖在眼睛上,被阳光照得金黄,总是玩世不恭笑着的唇,安静地抿着。郑家人都是薄唇,薄情的象征。

这样看起来温和无害的他,总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这么聪明,没这么让人猜不透,那时候的他,想什么话,都会告诉我,包括他爸爸骗人说他是他的侄子,包括那个我素未谋面的,他的妈妈。

只是后来怎么了?

后来他出去读书,英国的贵族学校,统一的校服,音乐课要练小提琴,学法语,还有学校之间的网球联赛,他写信过来跟我说。再后来,他渐渐长大,渐渐有了很多好玩的事,他有很多女朋友,他会开着车去草原上看野马,冬天会去澳洲潜水,他会品酒,会在舞会上跳舞,会在拍卖会上一掷千金拍下某幅宋朝的扇面……

而这些,我都不懂。

我只能安静地做他的一个朋友,他喝醉的深夜,抑或是通宵过的凌晨,我泡一点茶给他喝,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到黎明,而后各自散开,去过自己的生活。

他不再跟我说他的心事,不谈家人,不谈过去,而他的现在,我听不懂。

我想,我不能陪他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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