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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锦随好不容易寻回了孟长宁之后,真是护得跟个宝贝眼珠子似的,那轮椅就没叫旁人碰过一下。

好在孟长宁虽然伤势重,可随着这年节到来,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偶尔的时候还能自己走两步,不过腿上的新伤旧伤实在太多,走起来还是难。

除夕夜,众人聚在明月酒馆,一炉火,几坛酒,满席佳肴,众人围坐在一起,欢声笑语不停。

宋黎这小崽子嚣张得不行,喝醉酒就开始吹牛皮说大话了。

“你们是没看见我当时啊,一个人单挑十个人,他们还拿不……呃……拿不下我。”

孟长宁浅笑,舌头都捋不直了还还要宣扬自己的威风。

“你们瞧我这只手!”宋黎歪歪扭扭地把他明显不太利索还带着一块巨大的疤痕伸到别人面前,“瞧瞧,瞧瞧,这就是小爷我的荣誉勋章!”

“是是是!荣誉勋章!”明月嫂子把人站不直的人拽下来坐着,怕他摔倒。

“勋章——嗝——”

宋黎熏红着一张脸,不死心道。

长正笑了笑,没说话,他伤了一条腿,不细瞧看不出来走路时有些跛脚,不过比起战死的将士们,这已是莫大的幸运了。

众人把酒话青春、话前程、话荣誉光辉。

孟长宁笑看着他们,这份欢愉和平静来之不易。

谢锦随瞧出了她眼里的异样,附在她耳边轻道:“可是不舒服?”

孟长宁摇摇头,从她穿上战甲的那天她就知道死亡和受伤都是不可避免的,以战止战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反抗却是最尊严的活法。

秦圆死的那天,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为何要选择打仗,若是直接投降不是能有更多人活命,可以减少更多的杀戮吗?

可是,现实并非如此,并非所有的君主都会善待降民,至少大庆不会,大夏也未必会。

连宋城里住着的人有许多都是曾经的宋民,可是,一旦真的有战事起,他们还是会被遗弃,他们得不到大庆子民应有的待遇,而这些想法不是在位者一个人的观念,是千千万万的战胜国子民所拥有的优越感。

一旦投降就意味着失去了人权,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所有。他们将成为大夏侵略脚步下的牺牲品和可以肆意玩弄杀戮的奴隶。

所以,她要战,她不能降。

而如今看着这一室温馨,她很荣幸,她曾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

时间一晃而过,已近初春。

谁也不喜欢自己满身伤痕的模样被许多人瞧见,谢锦随怕她被从前认识的人认出心中不舒服又憋着不会说出口,便在外边寻了一个小屋,时间匆忙一时间也找不到这般合适的,便租住了下来。

何况如今孟长宁恢覆了女装,再住在军营也多有不便,而小屋就在明月酒馆旁,同熟悉的人在一起也能心情舒畅许多。

旁边的邻居倒是不知道这里就住着曾经的摄政王,更不知道带来的姑娘就是曾经的女战神,只道是男的俊俏,女的神秘,倒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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