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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识得长歌的人都知晓她有个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毛病,那便是——一日也离不得男人。

不过,此男人又非彼男人。

长歌体质虚寒,少时是个活脱脱的病秧子。七年前,她曾生过一场大病,痊愈后便落下了失忆这么个毛病。这些年来,她的记忆一直都是模模糊糊的,直到十二三岁后,才有了明显的好转,欢欢喜喜步入了正常人的行列当中。

据说,她那一副小身板之所以如今日般变作一副欢蹦乱跳的泼猴样,与她7年前那一场大病时,被置泡与药浴中脱不了干系,因她一泡就泡了3年之久。身子是泡好了,可也落下了病根。

药浴中的寒气入体,长歌的身子愈发阴虚,非得日日以壮年男子的热血入药,方可保她小命无恙。

好在,她成日里服用的药也算不得太稀罕,每日里只需壮年男子的一滴热血入药即可。也亏得只需热血一滴,血性壮男大抵是不会吝色从小指头上抠得的那一滴鲜血的。也正因了如此,长歌方小命安康活到今日。

说到这里,知晓壮男是作何用处了吧?

想歪的孩子通通去面壁!

这一日,如往常一般,长歌出门去寻壮男。

长歌住在山野间,山野间的壮男大抵是些憨厚的庄稼汉。虽然热血程度比不得那些繁华之地的生猛男子,但好在人家老实,一个一个都愿让长歌吸血。

吸血?

啊呸!她明明只需要一滴!!

昨夜下了小雨,这清晨的山野间便显得尤为清新。头顶鸦青色的广阔天空,脚踏绿草嫩嫩的山间小径,耳边是叽叽喳喳的鸟鸣啾啾,在这般洒脱出尘的地界里待得久了,长歌几乎要忘记了那生养她的繁华之地。

她如今没甚追求,只期能日日顺利寻见壮男一枚,保她不要太短命才好。长歌就这般嘴里头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在践踏过千百遍的山间小道上走啊走啊走。

今次的运气似乎有些背,寻了半日,太阳都如此生猛了,竟然连一个壮男的影子都没见着。照这般态势发展下去,莫不是她今次只能吃素?

生猛的太阳晒得长歌有点晕,她便紧走几步,往那山间竹林的方向走去。

修长挺拔坚韧的竹啊,在你内是否有壮男的身影呢?可怜的长歌不贪心,只要壮男哥哥一滴血就好!

有风吹来,翠绿的竹叶子“沙沙作响”。所以,这算是竹兄答应了呢,还是答应了呢,还是答应了呢?

在山野间住得时日久了,长歌的智商便有些像野猪靠拢的趋势。咳咳……

左右寻不到壮男威武的身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长歌便决定去那竹林深处碰一碰运气。于是,她便这般穿着一袭短打的小姑娘青衣,小手背在身后,嘴里继续叼一根狗尾巴草,一颗脑袋摇啊摇啊摇,就大摇大摆进了竹林。

不要问她为么不女扮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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