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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景华,曾经我用三年的时间爱你,可你却用三天的时间将我抛弃。我不恨你,我只是觉得我还不够强大,强大到让你一直喜欢我。曾经,我以为你是我一生的执念,现在我用三天的时间去痛哭,去颓废,去忘记你。第一天我彻夜哭泣,回忆辗转而来,将我煎熬在你的柔情与你的无情。
第二日,我长醉不醒,我只为忘记现实,可是现实终究不可逃避。
第三日,你还是没有联系我。这个陌生的城市,我为你而来,我想你知,我无依无靠,我想你亦是知道。那么,还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连一句问候和牵挂都没有了,当夜,为了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和一起埋葬了的你,我去酒吧买醉。彻夜,和一个女孩相谈,甚欢。
——林珂泱
中午,冗长的睡眠终于结束的了林珂泱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在房间走来走去,像一只刚刚冬眠结束的狮子,在四处寻找食物。
刚刚给楚域打了电话,虽说已经约定好了,时间是由她定,最后的结果是楚域十分钟后到楼下接她。
一边刷牙一边听今天的新闻,听留言,然后简单化妆。
悠扬的早上,歌声飞扬,不过也可能只有某女才觉得好听。
“搞定,出发!”
林珂泱左手拎着香奈儿的小皮包,脚踩20厘米的高跟鞋,一摇一摆,目光向前平视,挺胸,收腹部,看似有模有样的规规整整的大家闺秀。可是目光移到右边,却是拖着一个超级大的旅行箱。
才刚走出宾馆,林珂泱就把箱子放一边,右手撑着木栅围栏大口大口地喘气。
“去你的,累死姐了。这是什么破鞋,穿起来比跑八百米还要命。”
此时,前方滴吧一声,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转了进来。
停稳后,车上下来一个身穿休闲卫衣,下搭配着今夏时尚的休闲牛仔裤,脚上一双耐克。右手关门,转身左手顺势捋头发。这些动作看起来居然那么的自然和谐,一点都不做作,像是习惯性的一般。
林珂泱站在阳光里,夕阳在她的前面,而来人,站在她的前面。她的这个位置看人是看到闪耀的光芒。
“珂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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