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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门的时候我就发现了,方锦年跟我都穿了格子的衬衫,都是那种蓝白的格子,一个颜色淡点一个深点而已,像极了情侣装。
泛黄的灯光照在他身上他也发出淡淡的一层金黄色,他依旧在那喀擦喀擦的拍。
我觉得他肯定是拍的忘记了时间,根本不是在等我。
“你怎么还在这里?”
他说“拍照,顺便等你。”
果然是这样!
我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说“那要走了吗?”
“不走!”
“干嘛不走!餵蚊子。”
“你看,花丛里有萤火虫。”
我也干脆坐到水泥臺上杵着下巴白了方锦年一眼,萤火虫有什么好看的,一看他就是公子哥。
与方锦年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加起来也只有三天而已,可他身上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亲切,待人温和如亲人,又透着丝丝冷淡。
我将视线放到那块种满丁香的地里看着飘啊飘的萤火虫,还很善于发现!不知道怎样的人才能驾驭住这样的人啊。
“名牌?你结婚了吗?”
“没有。”
我刚想问她有没有女朋友就被打断。
“也没有女朋友,而且没有那方面的打算。”
“为什么?”
他像是真的很努力的在找答案,满脸的纠结,最后说“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路要走,我的路还很长。”
在我听来这跟有没有女朋友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又问“你几岁?”
“二十七!”
“啊!你那么老了。”
他没有说话我又问“你知道丁香的花语吗?”
“纯洁,光辉,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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