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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国二十三年,安徽边界,大王山。

要说这大王山,以前叫云彩山,虽然不够陡峭峻奇,壁立千仞,可也山峦苍翠,冈峰层迭,是个郊游踏青的好地方。然而,自从来了一位占山为王的胖子,看上山脚猎户的女儿云彩,他就豪迈的给云彩山换了名字,并称云彩山——大王山方圆百里内的一切都归他所有,包括云彩山下的云彩。

猎户的女儿没文化,可也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好一黄花大闺女,凭什么给这肥头大耳的胖大王做压寨夫人?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父亲阿贵携女儿云彩悄悄收拾了细软准备逃跑,奈何山大王的迎亲队伍已经到了院子门口,他们一时势成骑虎,左右为难。

“爹……”云彩带着哭腔,拿出平日用来捆兽皮的麻绳,“您勒死我吧,说什么我也不嫁!”

“好闺女,虽说他是个山大王,你嫁了他,他待你好,也是吃香喝辣啊。”阿贵抹了抹眼睛,事到临头,他忽然觉得云彩就算嫁了也不错。

云彩没料到父亲会这么说,听了之后,愈加悲愤,“算了我自己去死!”

“咚!”有个人从外面蹦进来,踢倒了墻根处的小水缸。

阿贵父女俩吓得往门边直靠,阿贵壮着胆子喊,“谁……谁!”

这夜,火把在山间舞成金色的巨龙,火苗将人影拉得老长,一道一道交迭着,密密麻麻。

十里之外,与吹着唢吶,敲锣打鼓迎娶新夫人的队伍不同,有支队伍安静低调,几乎连呼吸都不可耳闻。借着月光可以看到这批人皆身着颜色不可辨认的呢制中山式军服,腰系武装带,个别人脚蹬长靴,其余者绑腿布鞋,肩上挂着枪,可比枪更显眼的是悬挂腰间的大布袋。

这布袋,花纹奇异,还是防水的,因为里面涂着厚厚的树脂,来自一种失传的工艺。

“停。”树影婆娑的林子里,有人忽然道了一声。

为首的军官扭过头,衣领上的三颗星反射着月亮的微光,是个上校。而在他旁边还有一位上校,个头与他差不多,只不过更加削瘦,乍一看还以为对方营养不良。

“参谋长阁下,出了什么事情吗?”那军官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团座大人,我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被称为参谋长的中校回答。

“叫过来,叫过来,给张副团座问话,还有,别叫我大人。”团座一屁股坐在离他最近的石头上。

参谋长笑得很厉害,道,“那也别叫我阁下。”看脸部线条,他应该是位硬朗的帅哥,但这位帅哥不顾形象,大晚上偏要在鼻梁上架副茶晶眼镜,颜色较深看不清眼睛,而且没有取下的意思。准确说来,自团座到任,参谋长阁下就一直以这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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