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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粥底上,深深浅浅地卧着些青菜碎,入口微烫爽滑,浓稠的肉香里裹挟了几丝的清甜,鲜得让人来不及细嚼就要急急下咽,好一口接一口地享受这美味。

陈渊说这叫粥,因为食材不足只能算个半成品。

k搅动瓷勺,从融烂的米花里分辨出这的确是用米熬制而成,只是不知米为何能带肉味,半成品也能好吃到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了。

k是吃过粥的。

白叔以前常做,稠稠的一碗,比米饭软,无味,凉了会起一层硬硬的米浆,像织得密不透风的蛛丝,每每都让他吃得很不开心。

但白叔喜欢。

他讨厌见k吃营养剂,如果k外出执行任务,回来后的饭桌上一定会多加几个菜,给他补身子。

“三餐得吃热的,接足烟火气方能保心肝脾胃安康。”

白叔人高马大,左眉一道凌厉疤痕,让人敬而远之,他爱絮叨,还时常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对城里的一切都心生怨气。

“一袋袋的糊糊也能当饭吃?餵猪都比那精细!知道以前什么时候才吃冷食?清明前的寒食节,那是为了给祖先守孝上坟!联邦这是天天咒自己要死啊!”

白叔一年四季难见笑容,每天要花很长时间在厨房里,做出来的饭菜,只有k能下咽。

医疗队的郭老常来白叔的小屋,但他不会吃白叔做的东西,两人泡一壶茶,能从月升聊到日出,白叔再起身掸落一地花生壳,打开竈火:“行了,您老自个儿回吧,我得给k做早饭了。”

郭老呵呵两声,冲扯着哈欠一脸睡意的k点点头:“孩子,你白叔为了你,是煞费苦心啊,对他的手艺多包涵着点,反正也吃不死人嘛!”

城里人都说白叔做的饭菜难吃,但k从小吃到大,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早练就了一番不惊不讶的本领,比之营养剂的寡然无味,至少白叔做出来的东西五味俱全。

美,是抽象的纯主观的概念,因人而异,不论是美食还是美人,判定标准只由主体给出,只要k觉得行,那就是‘美食’。

抱着这套唯心主义,k吃着白叔做出来的‘吃不死人的料理’,安稳地长到了十九岁,不经意的遇见了陈渊。

那是个来历成谜的男人。

当初见他一瘸一拐地跑到城门口,穿着怪异是真的,吓掉半条命的慌乱是真的,第一眼想杀掉他也是真的。

白凈的皮肤,意味着不用出门下苦力;覆杂的着装,意味着之前待的生态城等级不低,或是有能力能跟运输队交换衣物,这样的人怎么看都觉得来者不善。

k例行公事地盘问了他几句,正想下击杀令,却听他带着哭腔吼了一句:“快放我进去吧,我他妈就是个厨子,不会打丧尸啊!”

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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