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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科说。“我中午要找阿mi吃饭。”

“自己设闹钟。”钟弦说。

“哎?那个警察呢?昨晚什么情况?他有找女人吗?”大科问。

“没有。”

“唉唉,你怎么不给他找一个,大家都是一路货色,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倒霉蛋。心虚吧。”

“下次你先给他找一个,再忙活你自己行不行。看得出他根本没把我那点事当回事。他什么时候走的?”

钟弦不答。倒头就睡。

大科在十点的时候,准时爬了起来。洗澡,穿衣,把自己收拾的人模狗样。钟弦也被他弄醒。很惊奇自己今天睡意甚兴。穿好衣服,准备回家接着睡。

“邓sir昨晚是和你在一起吧。”大科对着镜子整理好发型后,忽然问了这么一句。“桌上有两个杯子。”

“嗯。我们喝了一瓶ie干邑。”

“在房间里喝的?做了什么?”

“只是喝酒。”

“然后呢?”

“你有病。”

“和你比我是笨点。我刚刚才明白了你们在一起。你在抓黑猫。”

“你说的什么鬼。”

“邓sir是黑猫警长。你要和他建立深厚交情。看得出他挺吃你那套的,至少有了交情他不会做出对我们不利的事。下一步你会做点什么来加深这种交情?策反他成为自己人?让他当我们在黑猫里的内线?和你相处久了,对你的路子都熟了。”

“熟个毛。你以为对付警察和对付做工程的人一样么?”

“只要是人类都大同小异。这是你说的。”

36

[几点走的?]

钟弦在离开酒店时,发了信息给邓忆。

邓忆一天都没有回消息。

钟弦也没有再主动找他。他联络了中学时期的同学。在同学群里找到当年一起搞校园乐队的鼓手皮尔斯。

皮尔斯,本名皮厚。中学时,人长的白白胖胖,讲话时声音细柔,和大多数男生不一样。但做事稳重很爷们,曾和钟弦非常要好。

“原来你还记得我?”接到钟弦电话,皮厚看来挺惊讶。语气毫不掩饰他的不满。“我该荣幸呀。你还记得我姓甚名谁?”

“几年没见了。你怎么样?我经常想起你,一直惦记着。”

“惦记我?这话假的可以。当初是你疏远我……”

“哪里有疏远。大家上了不同的大学。难免呀。打电话是想和你叙叙旧。你方便么?过的怎么样?真的是惦记,尤其是你还欠我钱这件事。”

“你小子。哈——现在才找我,唉。”皮厚长嘆一口气。电话里传来椅子移动的声音。好像他在找一个方便讲话的地方。“我就在广州,哥们……离你不远。”

“还记得我们当初搞的那个校园乐队么?”钟弦深情地说。

“什么叫‘那个乐队’,我们有名字的,好不好。我的鼓都还留着。你怎么回事呢,故意提起乐队让我伤心?还是想再搞?”

“我们都这么老了。”

“还不到三十,老你个头呀,本来就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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