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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场

夜嫣混迹摇滚乐四年,从一夜爆红到凭借实力慢慢站稳脚跟,已经是人气满满的摇滚巨星。

这位摇滚巨星最近心血来潮,开始转行做演员。

夜嫣坐在椅子上,今日还是一身黑乎乎,走得还是典型的摇滚风,皮衣皮裤,翘起了二郎腿,脚下是英伦风的马丁皮靴。

还是一头浅蓝色的碎发,耳垂上的是闪着黑光的耳钉,浑身透着一股阴柔的痞气。

痞帅痞帅的。

有点坏坏的帅流氓的赶脚。

今天是帅的,一点都不娘!

夜嫣手裏拿着剧本,垂着头,有模有样地看着剧本,看得特别认真专註。

她第一次拍戏。

剧本——《踏光》,是一部悬疑爱情剧。

原着小说主打悬疑,后期电视改编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加了男女主的感情戏。

她演的是一个边缘人物——男主的弟弟。

出镜率很低,算了一下,只有十场戏。

最长的一场戏就十句臺词,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打酱油的。

她接这个戏,完全是因为大ip,热度高,为了混一个脸熟,打开转型演艺圈的大门。

夜嫣在看剧本,经纪人小方狗腿地给她揉着肩。

“小祖宗,这咱们好好唱歌不好么,为何非得凑热闹接这么一个这样的戏?”

就凭他们家夜小爷的创作能力,在歌坛在混个五六年,分分钟成为业界大佬。

“小祖宗,不是我说,我觉得咱们应该把心思全部都放在音乐上。”

本是应该专攻声乐的,可是这位小祖宗心血来潮非得跑来拍戏。

还混了一个男六号,演得还是献身就义,全部都活在记忆裏。

也就是说,这小祖宗所有播出的画面都是黑白的回忆录。

“小祖宗,你要是心血来潮,我们现在撤还来得及,这点违约金,咱们又不差那点钱。”

音乐才是咱们的本行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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