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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日,晴。
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呢,没想到还能醒过来。不过脑子裏有一个声音,挺吵的,跟我说“人生无聊至极,我把肉体献祭给你,只有一个条件,不能告诉陆十四你的身份”他没说什么别的人,点名道姓是十四。
事情虽然是有点奇怪。
但对我来说是只赚不赔的买卖,有什么理由不答应。我笃定十四能认出我来,再不济,我只要能呆在他身边,看着他就好了。
我答应下来,就看见白启明的魂魄从我现在用的身体裏飘了出去。我认得他,虽然和小时候已经长得不很一样了。
做人还是比做鬼舒服,太阳暖融融晒在身上,啊,最重要的是还能见到十四。
不过他看起来就没我这么容光焕发了,干干瘦瘦地坐在树底下,还被能人挡个严实。
实在太瘦了,我要带他去好好补一补。
虽然后来发生了一些不那么美妙的事,但我们十四也太厉害了!说了几句话就把这事摆平了,真是很厉害的。
只是我看他走进院子失魂落魄地抱了簿子出来,也觉得要难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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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四日,阴。周日
今天去找十四,他不肯见我,我在他的铺子裏等了一整个上午,他也没有露面。
我回去照了照镜子,发现这张脸确实不怎么好看。
十四肯定是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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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五日,阴。
心情很差,十四还是躲着我。
我只远远看了他一眼,好像又瘦了,看起来小小的一个,可怜极了。
唉,可能下次我得找个什么面纱戴戴,才不会丑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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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六日,阴。
我买了一个十四铺子边的小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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