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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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看两相厌,索性就不看了,李莫愁撩开车窗一角看风景。
清晨时分镇子裏落了场雨,此刻空气十分清新。
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湿漉漉的,道路两旁长满了青苔。许是骤雨初歇的缘故,古朴的长街上行人寥寥,分外静谧,莫愁只听见马蹄声和车轱辘转动的吱嘎声。
绝对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熟悉的街道映入明眸。
这裏的一草一木,一砖一舍都鲜活地留存在她的记忆裏。
这裏发生过的一切都是她从来不曾忘却过的噩梦。
只需一眼便已断魂。
她曾经跪在它的街头痛哭失声。她的陆郎就站在那裏,拉着别的女人的手告诉她:我不爱你,你杀我好了。
他的箭上沾满了她的血。
前世的她在陆展元死后常常想,如果他那一箭射准的不是她的肩膀,而是她的心口,那该有多好。她宁可当时就死于他的箭下,也不愿他在十年后用她的剑自刎。
如今想来,陆展元果然如他所言,无论何时,他都狠不下心来真正地杀死她。
他选择忘了她。
他说我爱的人是何沅君。
人的一生总有一个人能让你刻骨铭心,总有一些话能让你矢志不忘。
那句话就像一句魔咒,日日夜夜回荡在她耳边,生生地逼疯了她。
今时往昔,记忆交错。
李莫愁渐渐分不清今夕何夕。
眼前一阵模糊,她怔怔地朝窗外伸出手,仿佛想触摸那一日陆郎绝情冷硬的脸。
白素腕,纤纤指。
冰凉如玉的柔荑突然就被一只温暖有力的大手握住。
那热度让莫愁浑身一颤。
陆展元骑在马上一手持缰,为女人手掌的温度攒起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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