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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辛曾经和我一起住在我租的公寓。”
那个胖子接下话。
耿的外号是胖黑子,因为他比较胖,又黑了点。唯一的爱好是调酒,又把这唯一的爱好变成工作。日宿夜游的生活不但没让他瘦下来反而越发肥胖,老板不止一次开玩笑:“大黑,再胖下去吧裏就转不过身了。”
如此心宽体胖的小伙子,竟然认识了唐辛,真是流年不利。
“胖黑!听说你在找工作?这个地址正在装修缺酒保,要不要试试?”
如此,按照从事装修的朋友给的地址,耿来到自醉。老板是个蓄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甚是开朗,对于耿说的【除非在大街上其余时间都惯性赤脚】的故疾只是眨眨眼睛,“这是你的自由。”
自醉的薪水其实和其他地方差不多,时间也差不多,客人对在吧臺看到一个胖子的反应都一样,可老板一点都不在意,耿就留下来了。
让他在意的只有一个,就是那总在吧臺前看书的小子。
他从不买单;他从不喝酒;他一直在同一个位置看书。
“老板,那个唐辛是什么人?”
好奇心能害死猫,哪怕是一只肥猫。
“普通人。”老板每一次都很怪异地眨眼笑答。
耿没办法在这些陌生人面前说其实自己怀疑过老板和唐辛的关系。
唐辛并不经常到自醉裏来,听说并不住在b市。到自醉上班第三个月,老板拜托耿暂时借个地方给唐辛住。耿倒无所谓,都是男人,挤一挤有什么关系。
“进来,单身男人的房间用屁股想也是个猪窝。”耿对站在门外的唐辛说。
唐辛行李不多,不,该说根本没有行李,手裏只提着电脑包。
“你的屁股想得很对。”唐辛进门的第一句话。
耿一口气差点把自己憋死。
不过相比前一个室友,唐辛可以说是几乎透明状的最好室友。以前朋友的弟弟住在这裏,因为只有一个房间,耿只在房裏铺两个床垫,对方从不曾收拾过,唐辛住下后,就连耿那边的被子都顺便迭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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