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tart
第4章
作为一个日子过得很拮据的学生来说,宋以歌不敢收下这支对于她来说花费不小的钢笔,她摩挲着书包肩带,眼神晃动,不敢和陈今朝对视。
她坚肯拒绝了,“我很谢谢你会记得我的生日,但是这东西很贵,我还是不能要。”
被拒绝是意料之中的事,陈今朝跟块石头一样固执,宋以歌也倔,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没想到他这人性子比自己还倔,居然把钢笔揣她怀裏就跑了。
“你不要也得要,给你,我走了。”
“哎,你别走!”
宋以歌刚要敞开身子追上去,陈今朝立马开启飞毛腿模式,在沈沈夜色中,跑没影了。
……
被包装的钢笔还残存余温,女生捏得很紧,她本想问一下能不能退掉,但又保留着自己的私心,留下了。
宋以歌走出书店后,一个人走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她步子飞快,心臟怦怦跳,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附近的小酒吧出来了很多人,醉醺醺的味道是真受不了。
宋以歌习惯了走大路回去,家离学校不远,但爸爸肯定在店裏dubo,他没空,妈妈忙着工作,也没空来接她,所有的孤独与害怕都她一人承受了。
路上昏暗的灯光支撑着宋以歌走着,很多小店的标牌还在闪烁着花花绿绿的光芒,小摊子支棱在路边,她没有那么害怕。
怕的是回家时要穿过小巷子,那是回家的唯一通道,宋以歌每次进入小巷子都跟玩恐怖游戏一样跑得快极了。
可这次,从小巷子晃悠着出来了一个醉汉,三四十岁穿着白色汗衫,路走不直,光着膀子,叼着根烟,和宋以歌对立走着。
宋以歌不害怕是假的,她揪着书包带子,头皮发麻,这种情况也不少,只是没人来骚扰她,她就装得很淡定一样在走路。
在与醉汉擦肩而过时,可能是宋以歌的错觉吧,有一个类似钥匙扣碰撞的声音响了起来,她的下意识反应就是有人。
醉汉的眼神其实很不友好,但那次醉汉没对她做什么,直到宋以歌穿过了小巷子,那钥匙扣的声音才停下,所以宋以歌知道那有节奏的钥匙扣的响声的主人,是帮她的。
真是和陈今朝一样,是个不会表达又暖心的人啊。
宋以歌飞快得跑到楼顶,想着能目睹一下好心人的尊容,可除了一大片星星点点的灯光,什么都没有。
于是这个好心人的行为,她一笔一划记在了香芋色的日记本上,封面有一只很可爱的白色小兔。
(今天是个好日子
,是我的生日,还遇到了特别好的人……)
宋以歌顿笔,摸到了陈今朝硬塞给她的钢笔,又眉眼弯弯,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可能我运气真的很好,还有人记得我的生日)
contentend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