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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我是一个厨师,现在和你已经认识了六个月,正在同居中?”你看着茶几对面的青年,现在你知道了,他叫安塞尔,刚满二十一岁,是个年轻的穷画家,或者按照他的说法,小有成就。
莱斯特的婚礼在十月,而现在已经是4月,你也不在纽约,在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内,你跨越整个国家,来到了西海岸的洛杉矶。
怪不得刚刚那么一会功夫,你已经出了一身黏腻的汗——洛杉矶的气候可比纽约要热烈的多。
“同居?”安塞尔一边的眉毛挑起老高,显然对这个说法并不满意。
“不是吗?”
“罗恩,我们上个月结了婚的。”安塞尔的身体前倾,向你靠了过来,“在拉斯维加斯。”
你呼吸一滞,恨不得天花板现在就塌下来把你们两个都压死算了。
你认识莱斯特近十年都没敢跟人表白,怎么会跟一个认识了不到半年的小鬼结婚,见鬼的还是在拉斯维加斯!
不是你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当你在这间公寓的厨房中醒来时,现实脱缰得好比磕了药的脱衣舞男。
你身上穿着从前不屑一顾的花衬衫——那可是莱斯特最讨厌的风格,趿拉着拖鞋,在洛杉矶山上的一间破公寓裏给一个陌生人做午饭——对安塞尔来说也许是早饭——不仅如此,你还顶着一头乱得和安塞尔不相上下的鸡窝头,天知道你从前为了搞定发型,每天都要用掉半罐发胶!
梦境都不会有这么狂野,但这些迹象却告诉你,你成为了你从前难以想象的那种人,在这裏过上了全然不同的人生。
你深吸一口气,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挪到一边去,试图重新把思路理顺:“所以,拉斯维加斯?我们怎么会……”光是说出结婚这个词就很难,你的老家在俄亥俄州,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至今你都没向家裏出柜。
想想你父母发现你有了一个丈夫后会做出什么样的神情!
不过一切也许还有转机——
“那天我们喝了个烂醉,差点在赌场裏输掉了底裤,”安塞尔眉飞色舞地开始描述,“又没钱住酒店,只好在街上晃荡,大概从赌场走出了几公裏——我腿都快断了——正好路过了一座小教堂……”
糟糕的部分来了,你想道。
“……安德鲁神父可真是个好人,”他称讚道,“我们在裏面坐了一会,你问我要不要结个婚,我想,这听上去不坏,你跟我,两个相亲相爱的穷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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