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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圆木做支架的半穴式房屋,顶部铺了茅草,周围用兽皮围上,可以起到挡风效果,但这和程扬后世见到的那些帐篷相比,并不是很保暖。
这些像帐篷的房屋大多数都很小,唯有部落中央处,有一个明显比周围的小屋子大很多的房子,这是部落重要议事的地方,储放着部落裏的财物。
这座大帐篷前有一块很大的平旷场地,而此刻,朔风部落族人都在这儿找个顺眼的位置,就地而坐下。
他们按照程扬教的,在自己跟前搭起一个小型的竈臺,生起火,将程扬之前准备好的石板放在上面,动作笨拙地煎肉。
部落裏有一百多个人呢,自然不是人人都能有一块石板的,大多数都是三四个人,围着一块板用。
这样也方便,有人专门负责控制火候,而其他人则是负责给石板上的肉翻面,配合得勉强恰当。
这是项相当考验技术的活。
毕竟用来翻面的工具,是程扬精心准备的筷子,根根削得又直又细,手指不够灵活的都使不动它们。
不少人心裏都苦哈哈,而手指灵活的则是露出喜意。
很快,族人们便闻到了一阵阵肉香,眼睛一亮,是之前的那个味!
“嘶,快让我尝尝,怎么这么香呢?”
山羊和其他的野兽不一样,山羊肉裏自带羊油,再加上北部这群山羊之前也没什么天敌,个个养得膘肥体胖的。
程扬让人将这山羊肉割得薄薄的,等石板被烧热了,羊肉片放在上面便能发出滋滋声,羊油被煎出来了。
羊肉片的熟香,混合着程扬精心配制出的香料,味道非常霸道地飘散开,刺激着朔风部落族人的嗅觉。
不少人都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啧,真香,
有人忍不住伸手想吃,但很快就被人无情拍落。
“这块我先吃!”
“我先吃!”
“这肉是我煎的!”
“可这块羊肉是我的!”
一场吃食引得大家争锋相对,机灵的人立刻不多说,先下手为强,十分灵活地用筷子夹起肉片。
不会用筷子的慢了半拍,便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一脸享受的表情,暗恼自己怎么就不能将筷子使得更灵活些。
他们也想直接用手抓,可是烫手啊。
看来学好筷子真的很有必要,朔风部落族人暗下决心,就连那些抢到肉的人也不列外,他们想要一直第一个吃肉,就必须保持筷子用得比别人好,让他们无法超越。
程扬是和猛以及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吃的,他们离头人的位置近,吃着羊肉片的空隙间,还能支起耳朵,听听他们都在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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