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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吃的?”楚燕问,三天来她都吃的很少,感冒倒是好了,胃口却越来越小。
“烤肉。”秦暮躺在沙发上装死。
“驳回。”
“烤排骨。”睁开眼睛。
“有区别吗?”
“一个有骨头,一个没骨头。”
楚燕看她一眼,“我要去上班,饭已经做好了,中午要吃的话你自己热一下,晚上我尽早回来。”
“恩,路上小心。”秦暮直起身,“记得带烤红薯回来。”
回应她的是啪的关门声。
为什么突然想吃这个?秦暮重新闭上眼睛,冬天快要到了,这一年的冬天来得太迟太迟。
升初三那年,她十六岁。花样的年纪,周围的人都在为青春期的那点旖旎心思蠢蠢欲动,空气中的荷尔蒙似乎都比往常高些。
秦暮是在一个清晨收到的礼物,干凈的玻璃瓶裏插着一束娇艷的玫瑰,旁边还有一张硬质卡片,蓝色的纹路印在上面,干凈纯洁。没有署名,字迹清秀,只写着一句话,我不想成为你生命中的过客。很文艺的说法,看来是个可爱的书呆子。
处理掉瓶子之后,她神使鬼差的将那束玫瑰塞进背包。被人喜欢了,不知道对方是谁。这种感觉很奇怪,却意外的不讨厌。至少到目前为止,秦暮并不觉得有任何的困扰。
冬季的白天过得飞快,女孩仍旧是最后一个走,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她走到门口,毫不意外的看到一个少年。
黑色单肩背包,他靠在门扉上,斜斜的剜她一眼,然后慢慢的收回目光,“六点整,比昨天慢了十分钟。”
忽略掉他话中的不满,秦暮习惯性的低着头。
已经高二的齐修云迅速长到一米八,原先几分文弱的气息早已经荡然无存。“秦小暮,我就这么见不得人,你非得藏着掖着,这么迟才舍得出来!”他不爽的抗议,明明是冬天,却只套了一件高领毛衣。不像她,总是包的像粽子一样。
终于转身,却是摘了背包扔他身上,是真的扔,不愿意就离开,谁要你巴巴的等了?她面无表情的看他,“走吧!”
“明天请早,下午过二点钟天气会更加冷。”他一本正经的重申,“我感冒的话可就没人送你了。”所以秦小暮,你可不可以不要每天都最后一个离开。
“好的。”她点点头。齐修云每天都送她回家,三百六十五天,扣掉假期。他会坚持多久?秦暮第一次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少年的眼皮跳了跳,她总是答应的快,“今天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没有。老师很凶,学生很呆。”她的嘴巴很坏,总是尽量减少说出的字数。又不爱笑,被班裏的女孩子排挤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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