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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都是套路。】
席家的老宅位于距离南城一小时车程的小镇上,是一座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围城。因为近十几年家族发展重心转移,席父在南城北区购置了一套别墅作为他这一支的落脚地。由于距离以及席君自己的工作狂特性,席君平时并不经常回去,而是在公司附近找了个套房,陶若若要将他送回去的地方也是那裏。
陶若若自己住的恒泰花园也是在距离公司不远的市中心,与席君所在的位置正好一南一北,遥遥对望。直线距离虽然近,因为市中心覆杂的高架桥和拥堵的道路,开车需要的时间却并不短。
朱亮和陈兵开着车跟在陶若若和席君那辆黑色轿车的后边,两辆车一前一后进了车库,他们还没停稳,就看到席君从车上下来,接着陶若若从车裏拿出那束巨大的绿玫瑰,塞到席君怀裏。
“这个就给你拿着吧。谢谢你的话,不过我就不拿回家了,阿宝会啃花的。”陶若若道。她虽然喜欢花,也不讨厌绿玫瑰,可是如果拿回去家裏的话,对香味敏感的阿宝绝对会咬的。虽然渲染鲜切花号称无毒,可是给猫吃了终究对身体不好。
——如果不是顾忌阿宝,她也不会在发现了那家花店以后迟迟没有下手购买。
再说,上午席君给她送花,让整个办公室的人一整天都似有似无的对她行註目礼,她这会儿把花给他,正好也让他尝尝这被人集体註视的味道。
席君以为是陶若若不喜欢,连忙说,“你不喜欢花吗,那我下次……”
“没有不喜欢。”陶若若想了想,伸手从花束裏抽了一支出来,笑道,“你把它送给我,我很开心,所以我把它送给你,希望你也开心呀。”
一记直球。
席君微张着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耳朵根却慢慢红了起来。
陶若若转动着手裏的那只玫瑰,心道,真想把这花给他别上去啊,正所谓美人配鲜花,虽然性别男,可席君长得可真好看啊,再别一朵玫瑰在鬓角的话就更……咳,冷静点,这可是上司大boss。
陶若若按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手,把车钥匙递给席君:“我该回去了。”
席君诧异道:“你不开车回去吗?”
陶若若也诧异:“这是你的车啊。”我开回去算是个什么事儿?
“我……”席君差点脱口而出‘我可以把它送给你’,顿了下,道,“我可以暂时把它给你用。”
陶若若眨眨眼。席君略急促地补充道,“一个人打车回去不安全,现在天气又那么热,坐公交太辛苦了。这车你先用着,回头什么时候再还我都行。”
好吧,既然理由都列得那么充分了,那她就不客气了。
“那就谢谢你了。”陶若若收回车钥匙,忽然想到,“那你明天去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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