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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凌墨华那次生病与沈穆近距离的接触后,她每天就有规律地在家与公司这两点一线之间奔波。
如果加班太晚,她索性打车回家。凌墨华有几次困得在出租车上直点头,导致她的额头不轻不重地撞在了车窗上。“嘭”的一声后,司机就会狐疑地从后视镜裏看看这位乘客,凌墨华心裏就会腹诽道,看什么看!我没有铁头功,还没把你的玻璃撞破!
可是,她再也没有遇见沈穆。
虽然这个冷面的坐着轮椅的帅哥住在她隔壁,但她出门的时候,他还在家,而等她下班回家洗漱睡觉的时候,隔壁与走廊上依然是静悄悄的。似乎,三层这一层的电梯,只有她一个人在使用。
忙忙碌碌的几周过去了,一转眼,她来到英国已经一个月了。
工作日没有时间运动,凌墨华又不想把昂贵的英镑花费在健身房裏,于是她在周六的清晨,换了身清爽的运动装,无袖白色上衣与到膝盖的黑色运动裤让她整个人显得挺拔。
戴着耳机,凌墨华轻轻松松地绕着附近的小路跑步,约莫跑了半个小时候,她便大汗淋漓,于是便慢悠悠地往回溜达。
这次,她在楼下看见了那辆气派的黑色加长林肯。
沈穆回来了?
透过车窗,她发现车裏并没有人,于是便径直走进了楼裏,坐上电梯。
刚一出电梯,就听到沈穆的那个秘书先生语速飞快地在讲电话,说英语的口音裏带着香港腔。他听见电梯响,满怀希望的抬头看,却看到了凌墨华。
凌墨华诧异地看着秘书先生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向他走过来,只听对方说:“凌小姐,您可回来了,从昨晚到今早,沈总都不接我们的电话,您看---?”
她又不是沈穆的什么人,干嘛问她的意见?
指了指沈穆的大门,凌墨华明知故问道:“按门铃了?”
秘书先生连连点头。
“再等等?”凌墨华用钥匙开了自己家的门,她可要把这身汗津津的衣服换下来。
“再等就来不及了,我们是怕沈总有事!”秘书先生跳脚道。
凌墨华的眉角跳了跳,有事?除了沈穆的腿不能走以外,他的脸色确实很苍白,嘴唇缺乏血色,哎?心臟不好的人是不是都比较缺血?
想到这裏,凌墨华立刻觉得自己福尔摩斯上身,蹲下身就在门口的进门毯子下摸索着,然后又在旁边的花盆底下摸了半天。
没有备用钥匙。
蹙了蹙好看的摸头,凌墨华干脆直接拍门。
当然,门不会自己开。
嘆了口气,她的手从门上垂了下来,不轻不重地碰到了门把手,门便“吱”的一声缓缓打开了。
“快进来!”凌墨华命令道。
秘书先生跟在她身后,觉得这个女人刚才的气势简直就是“沈总附身”。
一进去,看见客厅裏趴在地毯上的人影,凌墨华才发觉秘书先生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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