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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最近是有些东西在悄悄改变,而且速度快到我一眨眼就变换了。

没有预兆,猝不及防。

我承认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不过既然是一厢情愿某种层次上也就是我自作自受了。说起来我什么时候不是自找的病?都是我自己安排的戏码自己伤心。

其实我挺羡慕席蓉月的,可以什么都不在意。林禹晨结婚的时候我居然还丢脸地哭了,给别人留下的最后印象到底是什么啊。

感觉他一直都把我当做小孩子,有什么也不愿意我和他一起担当。

既然是这样,我也真的不好说什么。我当然不喜欢那个状态,不过他能一直为我着想就已经是好了。

我经历过的事情不多,所以很多事情难以想清楚。

但其实我宁愿永远困在我的井裏好好做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

其实我们家已经破产了。当时我跟父母说喜欢林禹晨的时候就已经亏空了,但是父母一直没有跟我说。在我闹着不跟林禹晨结婚的时候他们也是那我没有办法,不过他们还是应了我。

我更加庆幸我没有跟林禹晨走到一起,不然他真的会觉得我是有目的。

破产的滋味不好受,但是我们家一直都很团结,也没有什么过多的抱怨。

我倒反喜欢现在的生活,破产赔的钱不是很多,只是公司不能运作了。父母不怎么忙我们就经常一家人出去玩,比较舒适。

现在我再回顾我的从前便觉得之前的自己真是好幼稚。

那些固执和倔强现在被我贬得一文不值。

何必要不知足,就此时此刻是最好的。

时间真会改变一个人,我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我了,在原本细皮嫩肉的皮肤上烙上印子时就已经面目全非了。

我们宣布破产的时候林禹晨和莫诗凌都一起来看了我。

他们还是没变,不过莫诗凌性格好像变了,也许是更像她受伤前的原本形象了。我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研究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喜欢别人来看我,因为我觉得我过得够好。

我一直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现在破产过后就更没有人陪着我了。

通常都是我一个人,不过我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了孤独。

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无所顾忌。我可以做任何事情不考虑别人的想法和看法,也不用在意会不会让别人不适。

不过也许这就叫做自我安慰。

曾经以为一切都是顺的,后来才发现果然生活就是不伤你一次就不会给你翻身的机会。既然是这样,我也只能祈祷在不远的将来能遇上一个人,像林禹晨一样——当然,不完全一样,他心裏的那个人是我。就算过程再怎么艰辛,最后也要在一起。

然后,要求很低的,只要白头偕老就好。

——《白云苍狗》完——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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