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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显贵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吴显贵把家裏狗弄丢了。
狗叫马克,三岁大的成年金毛,同居男友的心肝宝贝。
他不喜欢狗,因为对狗毛有点过敏,可男朋友坚持要养。
他也是抗争过的,有我没它,有它没我!
果然,有它没我,他被赶去睡沙发,这个世界人与人到底还有真爱吗?
三层楼的连体小别墅中,整天飘着狗毛,吴显贵的过敏癥就这样被强行治愈。
所谓,生活不会去适应你,只能你去适应生活,这道理,他懂。
好在男朋友从来不让他溜狗,早晨晨跑顺便就溜了。
今天早晨情况特殊,男朋友很早得出门办事,溜狗的事临时交给他。
他把狗栓花园边的树上,便站一边抽烟。
旁边几个老头溜鸟儿,聊起怎么养八哥儿,怎么养鹦鹉。
北京老头儿聊天爱砍大山逗乐子,让人听了即接地气又解闷,吴显贵便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一不留神已经抽了好几根烟,兜裏带的一包烟也给几个老头散没了,这才想起牵狗回家。
结果绳子栓树上,狗没了。
吴显贵急疯了。
他着急可不是怕狗找不回来,而是男朋友那脾气,想想都害怕。
其实男友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但是比较糟糕的是,吴显贵早晨出门遛狗时,对男朋友唠叨说要把狗牵出去丢了……
“嘴欠,嘴欠!”吴显贵拍自己臭嘴,本来是不小心丢了狗,可他那句话一出口,男朋友会怎么想?
向杰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说,是他男朋友把狗弄丢了。
他的宝贝狗马克,陪了自己三年,从一只小奶狗,走路偶尔头会撞到墻,到现在跑起来一身漂亮的金色长毛,还会捡球、接飞盘。
三年时间,他每天早晨不管刮风下雨、冰雹暴雪,从没间断过溜狗,而且从不假借他人之手。
今天他研究生考试,考场很远,一大早就得开车过去,怕路上堵车,所以只能把马克交给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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