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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楚至没爸没妈,过的辛苦。同样年纪的小孩还在上学,腻歪在家长怀裏撒娇的时候,他被生活所迫,早早辍学进了黑酒吧打工。
没人喜欢他,没人爱他,最普通的亲情都成了奢求。
很多时候,楚至觉得自己一生就这样了,野草一根,风往哪吹他往哪飘,实在不行一脚踩死吧,他没想多活。
小孩天天念在嘴边的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楚至早忘了,但忘了也不会改变什么。能活就是能活。
见到秦墨那天是周六,楚至七点下班,熬了通宵倒在休息室的躺椅上,睡得昏天黑地。躺椅展开像个沙发,很硬跟石头一样,硌人骨头。楚至野孩子长大的,不在意这些,换句话说,再苦的都经历过,这算什什么。
才出来的时候,没钱没关系,没地方住睡过桥洞。两面通风的地儿差点冻死他。翻过垃圾桶,提溜出来残羹剩饭觉得恶心又扔了,一饿一天,最后是个老爷爷看不下去,心软给口饭。
楚至像上帝也嫌弃的产物,惨到离谱。
员工陆陆续续来了,见他没起叫了一声。楚至坐起来楞了半天,被老板一巴掌甩后背上,打回神了。
“耳聋了?”老板咬着烟说:“叫不答应,干嘛呢!知道遇见金主了迫不及待要走,话也不听了。”
老板经常拿他出气,偶尔被打一顿不稀奇,楚至不反抗麻木了。不过,今天老板的话有点不懂了。
啥金主?
楚至套好衣服,他太瘦了,最小号的员工服穿着也松松垮垮。出门转身去后厨准备洗杯子餐具,被老板一手拎回来,拍着脸说:“你小子有福气,有人花大价钱买你。”
老板指了一下,楚至看到一个头发造型奇形怪状的人,腿很长,垂着眼背对着坐在阴影裏喝酒。
拇指带着银戒指,脖子侧面纹了东西,一杯酒下去喉结跟着滚动,很性感。楚至看迷糊了,咽了口水。
老板看人下菜碟,这会已经换上笑脸迎上去,低声交谈着什么,那人一笑,偏了偏头。接着老板朝他招手。
楚至走到眼前才看清这人的面貌,五官硬朗,笑起来截然不同,仿佛变了个人。
那人拍拍他肩膀说:“唱一个我听听。”
楚至声线好,唱歌有感情,但他不喜欢。
这是一个他瞧不上的优点,等同于没有。所以他时常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还能活着算是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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