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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楔子
江牧之死在了沈琼最爱他的那一年。
留下百废待兴的新工厂、欠了一屁股商业贷款、丢下一众群龙无首的难兄难弟。
还附带了一个刚刚认祖归宗没几年的便宜儿子。
立志做一个漂亮废物金丝雀的沈琼在他坟前恨得浑身发抖咬牙切齿,几欲把手裏的啤酒瓶子砸在狗男人造价不菲的汉白玉墓碑上。
爱情讲究七年之痒。
沈琼跟江牧之好了五年,从如花似玉的十九岁,到漂亮成精的二十四岁。
第三年的夏天,十二岁的江驰被走投无路的母亲送回到了江牧之身边。
他是江牧之年轻时候的风流债,风月场上的寻欢作乐是没有爱情可言的,更何况江牧之那会还远远没有出人头地。
青春饭吃完,江驰的生母就和大多数出来赚钱的姐妹一样,揣着不多不少的积蓄,回到镇上找了个男人结婚成家,又卡着时间瞒天过海,把江驰当成了一枚好筹码,顺顺当当的让自己有了着落。
清贫寡淡的一家三口,单调简单的务农生活,江驰在稻田裏牙牙学语,也曾被名义上的父亲扛在肩头,若非江牧之的基因太过强大,使得他跟母亲生育的二胎弟弟毫不相似,他也许会有一个普通而平静的人生。
后来从城裏传回的风言风语让夜以继日的猜忌板上钉钉,夫妻离心的后果总是由孩子来承担。
女人怨天尤人,男人酗酒dubo,幼小的弟弟遗传了父系的缺陷,在襁褓之中拼劲全力的抽噎啼哭。
于是,当崭露头角的江牧之出现在大街小巷的报道上,江驰就成了最好用的救命稻草。
他在一个闷热的夏夜回到江家,迎着昏黄的庭院灯抬起脑袋,看向他从未谋面的生父。
小男孩尚未长开的眉目已有些许棱角,与江牧之如出一辙。
像到这种程度,根本不需要再浪费钱做亲子鉴定。
抱着吃瓜看戏心态的沈琼踩着凉拖坐在小马扎上足足沈默了三分钟,最终将手裏捧得半个西瓜挖走甜芯塞进嘴裏,余下的连瓜带皮直接扣在了江牧之的脑袋上。
江驰跟江牧之和沈琼共同生活了两年。
血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用沈琼的话说,他和江牧之连左半边屁股上的痣都是一模一样的。
春天他俩一起花粉过敏,夏天他俩一起被蚊子咬出七星连珠,秋天他俩一起爬山迷路,冬天他俩一起吃冰棍粘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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