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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辛思认识了一个男人。或许她把简单的话放在心上了。在她活着的时候,她应该看见自己幸福。
那天辛思也只是无意间进入一个论坛,一个叫默的男人和她打招呼,就这样聊上了。后来得知大家都是单身。不过,最终引起彼此兴趣的是,他们不仅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距离近在咫尺。
现在的年轻人总喜欢把自己给宅了,更别说远距离的恋爱了。没那精力没那心思还不靠谱,还是在身边的比较稳妥可行些。彼此带着一致的想法,于是就联系上了。
没过多久,辛思和默就见面了,那时是冬天。只记得那个冬天出奇的冷。为了见面,她仍旧穿了条红色呢子印花短裙外加一条薄款天鹅绒黑色长袜。其实她冷得发抖,但她强忍着。
她刚下车的时候就瞧见他在车站等她。不是她眼力好,而是他翘首的表情一看就让人知道。他的头发遮住了大半个额头,穿着立领灰色针织呢外套,手腕露出一块表。那表挺大气。她并不讨厌这个男人,或许是她不讨厌戴手表的男人吧。
她因为冷而深吸一口气,将双手插在上衣的大口袋裏,径直走到他面前,然后就那样直挺挺地站着。
“你好,我是陈默。”他似乎知道站在眼前的这个女孩一定是她,所以毫无疑问地直接来个自我介绍。
“辛思。”她答。
他们去了街口一家墨西哥自助西餐厅。过程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不着边际的话。也许,第一次碰面,彼此都不清楚该如何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但也并不刻意追求。
只记得当时陈默吃完牛排,还吃了很多熟食水果沙拉。
“你真特别能吃。”辛思终于忍不住说。
“这叫不浪费食物。”他不以为然。
“这的确是一种美德。”她也回应道。
“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互联网。”他边说边将续好的热牛奶放在她面前,“让我终于认识你。”
出来时,陈默直接拉住辛思的手,紧紧地握入手心。
“你的手真暖和。”辛思腼腆一笑,并没有反抗。
“只为温暖你的手。”他淡淡地答,一点也不矫情。似乎他们已经认识许久,如亲密恋人,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在辛思住的小区楼下,临别前的依依不舍,陈默拥她入怀,在黑暗的墻角裏激吻。她明显感觉到他的唾液裏充斥着兴奋,喜爱,占有。
后来他每天都来接她下班,一起徒步到广场,坐在公园路旁的木椅上。她记得路灯发出的橘黄灯光洒在正热烈接吻的他们身上。一晃而过的公交的士小车打出的前照光笼罩着他们。但他们完全不在意,仍旧沈醉在彼此的舌头之间。
现在想起来,辛思觉得这是他们做过的最浪漫的事。
“其实我刚做了一件事。”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陈默突然莫名浅浅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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