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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到学校,刚好赶上上课。我径自走到劳伦斯后面坐下,和他相比,我或许更自由些。
四周看了一下,多了几张陌生的脸。我笑一下,你们再往外看也没有用,杀手不在外面,真正的杀手在教室里。
课上了一会儿,我低头去“系鞋带”,抽出了汽弹枪,衣袖里的气弹夹已经滑入手心。
蓦地,我听到很细微的扣动扳机的声音,然后,我就看见劳伦斯前面几排的女孩头上开了一朵血色的花,慢慢滑了下去。教室顿时炸开了锅,那几个人跳进来去看状况,我把气弹上膛,对准劳伦斯的颈动脉。这时他蓦然回头盯住我,眼中没有讶异和惊惶,我扣动了扳机。
他的颈动脉上有个微红的小点,似被蚊子叮了一口,我迅速把枪踢得远远的。
“劳伦斯。”
“快走吧,现在乱成一团,赶快离开。”劳伦斯微笑了。“estelle,快走吧。”
“劳伦斯,我——”
“别说了,死在你手里我死而无憾。”劳伦斯闭上眼。
“永别了,劳伦斯!”我在心中默念一句,随着满教室慌乱的学生拥向外面。
“王子,您怎么了?”我听见有人问。
“我没事。只是想…睡…觉…”
我没听下去,也没有回头,跳出教室,一边跑,一边剥去手指上的透明指甲油。那抛落在尘埃的透明甲片,象我流的泪,为劳伦斯。可我眼中却无泪,心中也无泪。
回到伦敦。
“estelle,我买了后天的机票,我们一起走。”凯不提劳伦斯的事,就象第一次任务,结束。
拿起一个多月前的泰晤士早报,上面刊了一则很触目惊心的消息:
“英国各地恐怖组织头目、成员纷纷被暗杀,怀疑与上次大使馆失窃案有关,被暗杀者有xx……”
我放下报纸,暗杀!有趣,恐怖组织成员被暗杀,简直是奇迹!
在飞机上。
我由于要见阔别八个月的家乡,激动得一路无语,凯很识时务地不来打扰我。
由新建的国际机场下机,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久违了,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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