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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良人返归

这股味道唤醒了万安期久远的记忆。

他十岁那年,盈盈姨尿血不止,店裏的伙计从城外牵来了一头小驴,想为她宰了,剥皮熬制阿胶。

这是浚仪桥大街上的药房魏郎中支的招,他说童子驴皮熬制的阿胶,对女子下血最有效。

在一个午后,万安期午睡醒后想要去后院小解,正好撞上伙计们剥驴皮。

驴子露着粉红色的肉与连亘的筋膜,一旁的柏木桶裏盛满了杀驴时放的血,伙计们光着上身,汗水与血痕粘在一起,宛若打死了数百只吸饱血的蚊子。

当时万安期第一次知道鲜血的味道,与他之前接触过的腐烂血水、做熟的血块都不一样,咸腥中夹着一丝铁味与甜味。

半个时辰前,朱福与万安期听到了院外动静,便来到院内。

朱福好信儿,想知道外头在干啥,便拉着万安期爬到院墻东头的柿子树上一探究竟。

万安期不会爬树,但他拗不过兴冲冲的朱福,便只好听从他的意思,抱着朱福的腰,贴在他背上,被他一路带到了树冠。

他有些惊异,外表五大三粗的朱福,爬起树来却如山上的猕猴般矫健,双手环抱树干,足底贴住树皮,三两步便窜了上来。

“这人真不赖……”

朱福一边啃着柿子,一边说道。

“别出声……”万安期急忙阻止道。

幸好树下的行尸都在忙于吃食,仅有几个抬头瞟了眼两人,又低下头吃了起来。

“这要是我,也得把门打开……”朱福没理会万安期,接着说道。

万安期难以置信地看着朱福。

只见他脸面发白,许多条紫红色的细小血管凸了起来,如同大树露在地面上的根系。

“朱福,你没事吧?”万安期靠近朱福,关切问道。

“柿子真甜。”朱福大口啃着柿子,一颗接着一颗,暗红色汁水顺着他粗壮的脖颈流淌到胸口。

万安期看到朱福的大腿,有一块地方肿起个桃子般大的鼓包,他装作不经意摸了一下伤口,心中为之一惊。

那鼓包裏似乎有千万条蚯蚓在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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